2021年12月10日,江西省醫藥采購服務平臺就贛冀魯豫鄂桂渝滇陜9省(區、市)聯盟冠脈導引導絲、冠脈導引導管帶量采購文件開展線上解讀會,并對相關問題進行解答。現將會議重點整理如下。
新產品/未報量產品均可參與
目錄調整產品以調整后類別為準
新上市的產品、醫療機構未報量產品均可參與本次帶量采購。
對于目錄調整的產品,如原屬于冠脈導引導絲、冠脈導引導管類別的產品在投標前進行調整且國家已將其劃分至其他類別,那么以調整后的類別為準。
對于分類代碼未覆蓋的產品,以國家分類代碼為藍本,根據企業申請和說明書等,經論證通過的納入采購范圍。
屬于本次采購范圍但暫未納入本次填報目錄的、醫保代碼有變更的產品現仍可提出目錄補充/調整申請。據2021年10月29日發布的《關于開展冠脈導引導管和冠脈導引導絲信息維護和申報的通知》,有關申請上傳至“醫用耗材掛網交易系統-業務辦理-其他業務-導管導絲信息申報”。
A組企業不足6家時的遞補規則
以企業為單位,先按醫療機構意向采購量從多到少排序,累計意向采購量前90%且相應品種下的有效注冊證均參加投標的企業為A組,其他企業進入B組。按該方法進入A組的企業不足6家時,按醫療機構意向采購量從多到少依序遞補,直至A組企業達到6家。具體操作舉例如下。
舉例一:
舉例二:
第一名中選有分量獎勵
增補企業分量設扣減階梯
據第一步協議量分配比例,第一名中選企業的分配協議采購量占醫療機構需求量比例為90%,與意向采購量規定(醫療機構報量的80%)相比增加了10%。
對于通過擬中選規則二增補中選的企業,按價低量多的原則,設置分量扣減階梯進行價格引導。具體分配操作舉例如下(冠脈導引導絲)。
答疑匯總
1、最高有效申報價是如何制定的?
綜合參考了本次9省聯盟現行的各個企業的市場采購價、外省已公布的帶量采購中選價、國家組織耗材帶量采購最高有效申報價的制定依據。
2、增補中選企業數量是否有上限?
無上限,不受擬中選規則一中的中選率限制。
3、AB組企業名單何時公布?
報價前無法公布企業名單,只有到解密開標時才能知道企業參與情況。
4、CA證書綁定采購平臺的細則何時發布?
下周會出通知。另,投標操作手冊后續會發布在系統中,有相應模板。
5、如何判定是否為有效注冊證、是否符合全部參加的要求?
前期已開展過產品信息維護工作(即前文2021/10/29通知),并公布了冠脈導引導管和冠脈導引導絲目錄。根據該目錄,確定企業相應采購品種的有效注冊證擁有情況,如企業僅選擇其中部分注冊證投標,則不符合全部參加的要求。
6、“累計意向采購量前90%”是否包含90%?
包含。
7、A組企業報價若均不符合擬中選規則一和二,可否順延進入B組?
不可順延,直接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