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不久前全球健康產業合作大會暨中國-中東歐醫藥健康創新發展峰會的召開,中國與中東歐國家在生物制藥、醫療器械、疫苗研發、健康服務等領域的合作更進一步。
為了促進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商務部支持浙江省寧波市等地方高標準建設中國-中東歐國家經貿合作示范區、產業合作園區,進一步推動通關便利化,吸引更多中東歐企業來華投資。在醫療器械領域,又有哪些利好措施推動了醫療器械進口,為產品外貿通關帶來便利呢?
一?降稅改革,減少企業通關負擔
(1)降低部分醫療器材稅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我國每年都會對進口商品稅率進行動態調整。2021年1月1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的《2021年關稅調整方案》正式實施,其中提出對883項商品實施低于最惠國稅率的進口暫定稅率,包括降低人工心臟瓣膜、助聽器等醫療器材的進口關稅。
在海南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游先行區,亦制定了對享有臨床應用與研究的醫療技術準入、大型醫療器械創新網審批、允許境外資本舉辦醫療機構、降低醫療器械和藥品進口關稅等優惠政策。
(2)進口通關模式優化
去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意見要求,進一步提高進出口通關效率。推行進出口貨物“提前申報”,企業提前辦理申報手續,海關在貨物運抵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后即辦理貨物查驗、放行手續。優化進口“兩步申報”通關模式,企業進行“概要申報”且海關完成風險排查處置后,即允許企業將貨物提離。在符合條件的監管作業場所開展進口貨物“船邊直提”和出口貨物“抵港直裝”試點。推行查驗作業全程監控和留痕,允許有條件的地方實行企業自主選擇是否陪同查驗,減輕企業負擔。嚴禁口岸為壓縮通關時間簡單采取單日限流、控制報關等不合理措施。
(3)通關流程簡化、推進“單一窗口”辦理
2021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服務“六穩”“六保” 進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關工作的意見》明確要求,推動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同港口、鐵路、民航等信息平臺及銀行、保險等機構對接,提升跨境便利化水平。
另外,根據海關總署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在進出口環節原有的86種監管證件精簡到44種的基礎上,2020年海關總署進一步梳理進出口環節現行監管證件,按照“能取消的取消,能退出口岸驗核的退出驗核”的要求,對進出口環節保留驗核的監管證件,從證件設立和需要海關驗核的有關法律法規依據等方面進一步分析,會同國家有關部門持續精簡。截至目前,精簡幅度超過一半。
通過創新管理,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給企業減負,有利于更好吸引全球優勢醫療器械資源要素,既滿足國內需求,又提升我國產業技術發展水平,促進形成宏大順暢的國內經濟循環。
二?增加便利,為進口通關提質增效
(1)臨床特需、特殊醫療器械進口的審批加快
2020年初,國內新冠疫情暴發。對此,我國發布《關于應對疫情影響 促進外貿穩增長的十條措施》的通知,內容中提出,要簡化進口特殊醫療物品的檢疫審批。對以疫情防控為目的進口用于治療、預防、診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疫苗、血液制品、試劑等特殊醫療物品,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口岸海關憑主管部門證明直接驗放。隨后全國各地海關積極響應,出臺與之相關的多舉措優化通關服務。
事實上,早在2019年12月,國家藥監局發布《醫療器械附條件批準上市指導原則》明確指出,為了解決嚴重危及生命疾病的臨床質量需求,加快相關醫療器械的審評審批。
2021年3月,國家藥監局公開《醫療器械應急審批程序(修訂稿征求意見稿)》,基于新冠疫情總結的經驗,對2009年國家局頒布的版本予以修訂,以期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民眾健康安全。相關配套制度中,均有對進口醫療器械特別審批、上市程序的規定,為在特別情形下進口未按常規程序上市的醫療器械提供了制度保障。
(2)通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提升
2021年2月,在中國-中東歐國家領導人峰會上,國家領導人提出“深化海關貿易安全和通關便利化合作,開展‘智慧海關、智能邊境、智享聯通’合作試點”的重大倡議,為新時代各國海關深化合作,共同應對風險挑戰,促進貿易安全和通關便利化指明了前進方向。
近年來,各地海關均在智能化監管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20年起,廣州海關聚焦國內醫用物資需求,完善從醫療器械、特殊物品入境驗證、口岸查驗到目的地檢驗的閉環監管,打造移動遠程監管等新模式提高通關效率。在移動遠程監管下,企業不需等待海關派員上門,在符合海關監管要求的前提下,提前“在線預約”、在線配合海關完成遠程監管工作。廣州海關積極對接醫療機構,對監管作業過程、查驗關鍵環節實施遠程作業,實現“非接觸式”快速通關,服務保障供應鏈穩定。
而重慶市建設的智慧綜保區,推出了智能申報、智能卡口、智能查驗、智能客服、智能智慧綜合服務平臺(含移動終端APP)、海關大數據風險研判、外貿大數據專題搜索和系統智能診斷等8個模塊。通過優化報關申報、場站管理,提升了整個業務作業質效。
此外,還有昆山、寧波、滿洲里、呼和浩特、包頭等多地海關以通關信息化、智能化建設為支撐,在智慧海關、智能邊境、智享聯通建設上不斷發力。
(3)對進口的醫療器械產品實施分級管理
2020年3月17日,蘇州自貿片區《進口研發(測試)用未注冊醫療器械分級管理辦法》正式實施。所謂的分級管理,即由準入企業履行進口報備手續、制定自主管理方案,由職能部門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海關部門根據蘇州工業園區經濟發展委員會、科技信息化局和市場監管局出具的情況說明函,按照相關規定執行通關手續,從而提升進口通關效率和便利化程度。
按照新的管理辦法,蘇州自貿片區內的科研機構、研發或生產型企業,可申請以一般貿易方式進口研發(測試)用未注冊醫療器械或零部件(非診斷試劑)。管理部門將按照相關目錄對企業進口的重點、一般醫療器械或零部件進行分級管理,使其順利通關,加快醫療器械產品的開發與上市速度。
可以看到,政府部門及各個地區為更好地服務市場主體和外貿穩增長,進一步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對外開放,一直在精準施策,推出一系列創新監管措施,優化外貿外資企業經營環境。通過海關總署會同口岸有關部門的協同,采取有效措施,依靠改革進一步提高進出口通關效率,著力破解企業通關中遇到的“堵點”和“痛點”,更好地服務市場主體,進一步為企業進口減負增效,增強了企業的內生動力和活力,也助力醫療器械進口業務蓬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