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46種醫療設備外,國產優先
為進一步推進省級衛生健康機構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目錄清單管理,簡化程序,提高進口產品政府采購效率。經廣東省省級衛生健康機構自主申報,廣東省衛生健康委組織專家統一論證,本次共有46種醫療設備被納入2021年省級衛生健康機構進口產品目錄清單。
按照規定,政府采購應當采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確需采購進口產品的要按有關規定進行審核論證,經財政部門核準后方可購買。
也就意味著,除了本次納入《進口產品清單》的46種醫療設備,省級公立醫院在政府采購中,均需優先采購國產設備!
相信不少人都知道,此前在廣東省衛健委發布的《關于 2019 年省級衛生健康機構進口產品清單》中,共計132種醫療設備,73種試劑納入進口產品目錄清單。
但是本次發布的最新《進口產品清單》后,可采購進口的醫療設備數量驟減,從132種降低到46種,為國產醫療設備進醫院再次擴大范圍,國產設備進口替代加速推進。
↓上下滑動查看完整清單↓
嚴格管控進口醫療器械采購
在進一步推動國產醫療設備發展的同時,近日(3月11日),廣東省廣州市人民政府于還發布了《優化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廣州市自2021年3月1日起啟動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優化工作。
通知要求:把緊審核進口產品關口,從嚴審核是否存在超標準采購、進口產品的必要性、不可替代性、經濟性和效益性等。
同時在采購進口產品時要論證突出進口與國產的比對,強調采購專家在進口產品的評審作用,擬采購的進口產品屬于中國境內有國產同類產品但無法滿足實質需求的進口產品的,除提供必交材料外,還需提供國產同類產品和進口產品在技術參數、功能性等方面的對比情況表,以及本單位“三重一大”事項議事決策的會議紀要、記錄等。
要求對采購的進口產品項目同意擴大產品采購范圍,在采購信息公告和招標文件中允許本國產品供應商和代理進口產品供應商同時參加。
簡而言之,不論是否要采購進口設備,采購范圍必須允許國產品牌供應商同時參加;凡是國內已有的同類產品,必須提供更多的素材舉證國產無法滿足實質需求,才可以選擇進口產品!
基層醫療機構首選國產
為積極推進醫療機構國產大型醫療設備占有率,廣東省早已提出,在不違反現行法律的前提下,嚴格執行《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政府采購應當采購本國產品。
對于醫療器械使用單位申請大型醫療器械創新網配置許可,在實際操作中,明確市(縣)級以下醫療機構首次配置大型醫療器械創新網的,以及市(縣)級醫療機構配置第2臺及以上的、地級市以上的醫療機構配置第3臺以上的、明確用于特定專科使用的,原則上應選擇國產設備。
同時簡化配置國產大型醫療器械創新網的審批程序,優化審批服務,將乙類大型醫療器械創新網配置的許可審批時限由法定的20個工作日調整為8個工作日,落實“馬上辦、網上辦”。據統計,國產自主品牌的產品占廣東省醫療器械使用單位配置的比例已達到約14%。
省衛生健康委在組織大型醫療器械創新網配置證許可中,將繼續加大對國產自主品牌支持力度。特別是對首臺套產品、國家科技部成果轉化項目產品、中央和省委組織部認定的人才項目產品、廣東生產產品、科技部認定國內首創產品、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認定的創新產品、獲得“珠江人才計劃”團隊企業的產品等七類產品,加大支持力度。
同時,在全年配置中,重點支持提高廣東自主研發生產的粵產符合上述七類之一的創新產品配置的比例,持續支持醫療器械創新網發展和成果轉化,按照國家的統一部署和省里的具體要求,做好國產醫療器械設備首臺套產品政府首購制度的研究及相關國內首創產品的認定工作,繼續組織省內企業加大醫療器械創新網生產,推動設備在醫療機構的推廣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