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金標類體外診斷試劑在設計開發過程中的常見問題及淺析之二
作者:戴清1 張紹千2 張蘇琳1 吳猛1 吳浩3 張莉莉1*單位:1 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證審評中心 (江蘇 南京 210002)? ? ? ? ?2 江蘇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江蘇 南京 210008)? ? ? ? ?3 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新藥申報服務中心 (江蘇 泰州 225300)
內容提要:結合金標類體外診斷試劑本身的特點,從審評、現場檢查、研發、生產的角度出發,列舉一些在設計開發過程中可能會出現的問題,并針對這些問題進行分析,旨在為企業在具體操作層面應加強的關注點提供技術參考。
關?鍵?詞:體外診斷試劑 膠體金 設計開發
金標類檢測試劑是利用膠體金免疫技術,通過競爭法或夾心法,采用膠體金標記的抗原或抗體包被于聚脂膜、玻璃纖維膜或者其他載體,同時把相關抗原或抗體包被在硝酸纖維膜,應用側向層析法的原理檢測待測人體樣本中的抗體或抗原的快速檢測試劑,屬于按醫療器械管理的體外診斷試劑的一種,根據市場需求、不同檢測指標的特異性、不同廠家原料及生產工藝的特性等可以設計成為定量產品、半定量產品以及定性產品[1,2]。
產品的質量源于設計。設計開發是探究摸索醫療器械產品的預期用途、原理機制、工藝技術轉化、風險分析等的過程,是醫療器械產品實現的關鍵,決定了產品安全、可靠、有效的固有屬性。即“產品質量首先是設計出來的,其次是制造出來的,再其次是服務出來的”,換而言之,有設計缺陷的產品,再精心制造、精心服務也于事無補。因此,設計開發過程控制是醫療器械質量管理體系的重要環節[3]。注冊申報資料的絕大部分都是來源于設計開發,要想減少問題的發補,最根本最直接的方法是要做好計開發的全部環節。
關于設計開發輸入、輸出、轉換、評審、變更的討論已經在《金標類體外診斷試劑在設計開發過程中的常見問題及淺析之一》[4]一文中有詳細的闡述。以下結合金標類體外診斷試劑的特點,從設計開發驗證和確認入手,分別闡述其常見問題、分析及建議。
1.設計開發驗證
驗證是指通過提供客觀證據對規定要求已得到滿足的認定。設計和開發過程中,按策劃規定的時機開展驗證是必要的。一般通過驗證來確定設計開發輸出是否滿足輸入的要求,驗證的方式多種多樣。
部分企業在驗證的過程中可能會出現驗證的內容不涉及關鍵性能指標的問題,驗證流于形式,使得驗證變成了一紙空文,達不到預期的效果,如成品驗證只涉及外觀尺寸,不做性能的驗證等,僅僅為了體系文件的完整性而記錄。這種做法是不可取的。
建議金標類體外診斷試劑企業在研發的不同階段根據經濟性、可行性等因素,可以選擇不同的方法來驗證。原材料選擇階段、半成品的生產工藝選擇階段可以使用半成品的性能要求來進行驗證,比如通過液體移行速度是否正常、移行過程中液體是否均勻、是否會發生金水分離的現象等來驗證選擇的硝酸纖維素膜是否能滿足性能要求;還有通過觀察顏色(紫紅或酒紅等)來驗證制備的膠體金的顆粒大寫能否滿足性能要求。成品階段可使用成品的檢驗規程和性能指標要求來進行驗證,定量產品可通過技術要求中設置的性能指標和檢驗方法來進行驗證,如最低檢測限、準確度、線性范圍、重復性等。定性產品可參照行業標準或指導原則(如有)、技術要求來進行驗證,如檢測限、臨界值、準確度、重復性等。以上這些驗證實施可以在企業自測,也可以在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還可以在注冊檢驗中實施驗證。
2.設計開發確認
2.1設計開發確認相關法規
確認是指通過提供客觀證據對特定的預期用途已得到滿足的認定。臨床評價是指申請人或者備案人通過臨床文獻資料、臨床試驗數據、臨床試驗等信息對產品是否滿足使用要求或者適用范圍進行確認的過程。
2014年9月11日,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關于發布體外診斷試劑臨床試驗技術指導原則的通告》(2014年第16號),2017年11月3日,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總局關于發布免于進行臨床試驗的體外診斷試劑臨床評價資料基本要求(試行)的通告》(2017年第179號)。2016年9月30日,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總局關于發布第二批免于進行臨床試驗醫療器械目錄的通告(2016年第133號)》,2017年10月31日,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總局關于發布第三批免于進行臨床試驗醫療器械目錄的通告(2017年第170號)》,2018年9月30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了《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公布新修訂免于進行臨床試驗醫療器械目錄的通告(2018年第94號)》,2019年12月20日,國家藥監局發布了《國家藥監局關于公布新增和修訂的免于進行臨床試驗醫療器械目錄的通告(2019年第91號)》。已列入免臨床目錄內的體外診斷試劑(不區分方法學)可以按照2017年第179號文的要求進行臨床評價,也可以做臨床試驗。未列入目錄內的體外診斷試劑需要按照2014年第16號文的要求進行臨床試驗。
2.2金標類體外診斷試劑在臨床試驗中的常見問題
2.2.1選擇的對比試劑不合適。對比試劑應選擇目前臨床普遍認為質量較好的產品,同時應充分了解所選擇產品的技術信息,包括方法學、臨床預期用途、主要性能指標、校準品的溯源情況、推薦的陽性判斷值或參考區間等,以便對試驗結果進行科學的分析[5]。膠體金產品由于其方法學本身的局限性,作為定量產品來說,性能指標并不優越,如果一定要選擇性能指標特別好的方法學的產品作為對照試劑,雙方差距過大,如電化學法、化學發光法等,其最終的統計分析結果可能并不能達到預期。或者在選擇對比試劑的時候,沒有特別注意考核試劑與對比試劑的陽性判斷值或參考區間是否相近,導致到臨床試驗完成階段才發現原來考核試劑與對比試劑并不接近,得不出考核試劑與對比試劑具有等效性的結論,造成設計開發確認失敗。有的考核試劑是定性產品,卻選擇定量產品作為對比試劑,或考核試劑是定量產品卻選擇定性產品作為對比試劑,最終設計開發確認過程很難開展,確認結果很難進行數據處理、統計分析,可能需要添加其他的確認方法來進行佐證。有的甚至選擇了注冊證已經過期的同類產品作為對照。建議企業在臨床試驗啟動前充分學習、了解同類產品,以便選擇真正與擬上市產品相近的一個。
2.2.2確認過程盲目追求速度,不注意細節,欲速則不達。在臨床試驗的過程中,憑借平時做檢測的經驗來進行,沒有建立該臨床試驗專門的標準操作規程,不注意考核試劑與對比試劑樣本保存條件及保存時間、適用的樣本類型、對比試劑的適用機型、對比試劑的檢測范圍,采用不符合說明書聲稱的保存條件的樣本進行臨床試驗,如試劑說明書中聲稱血清樣本2~8?C可保存3d,實際操作時卻使用了保存了7d的樣本。對比試劑的適用的樣本類型是血漿,實際操作時卻使用血清樣本。貪圖方便使用現有的儀器進行檢測,卻沒發現現有的儀器型號并沒有列入對比試劑的說明書。試驗數據超出了對比試劑聲稱的檢測范圍,并不能保證其準確性,卻把這些數據都納入了統計。這些都會造成確認過程不規范,提交的注冊申報資料漏洞百出。建議企業應當多學習相關的法律法規,多注意臨床試驗的合規性,嚴謹的操作過程才能造就科學的研究結果。
2.3金標類體外診斷試劑在臨床評價中的常見問題
對于列入免臨床目錄內的體外診斷試劑來說,可以進行臨床試驗,也可以進行臨床評價。如果選擇臨床評價,需要注意的是設計開發確認的要求并沒有降低,只是確認的形式有所改變,故前文列舉的臨床試驗可能出現的問題在臨床評價的過程中亦可能出現,甚至出現的概率更高,而臨床評價因其自身的特點,也會出現一些不同于臨床試驗的問題。
2.3.1臨床評價檢測周期過短。為了客觀反映實際情況,臨床評價建議定量產品的試驗檢測周期至少為5d,定性產品的試驗檢測周期為10~20d[6]。部分申請人為了加快上市速度,迅速進行設計開發確認,以至于臨床評價檢測周期過短,如定量產品雖然報告上聲稱的時間滿打滿算是5d,但是評價數據表中顯示的時間卻只有1~2d,或者說直接在1~2d內收集到所有樣本,迅速完成所有檢測。這些都是不符合法規要求的,建議企業按部就班的完成設計開發確認工作,一切都會水到渠成,否則也只能在注冊審評時按要求去彌補這些差錯,浪費更多的時間。
2.3.2樣本選擇不當,預期用途和干擾因素涵蓋不足。需要選擇涵蓋預期用途和干擾因素的樣本進行評價研究,評價數據表應以附件形式對入組的樣本情況進行匯總描述,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可溯源樣本編號、樣本基本信息、樣本類型、評價用試劑盒對比試劑/方法檢測結果、樣本臨床背景信息或臨床診斷信息(如適用)等[6]。部分申請人提交的資料會缺項、忽略了對干擾樣本的評價研究或者體現的臨床背景信息或臨床診斷信息與考核試劑聲稱的預期用途沒有關系。這是樣本的入組標準制定的不合適導致的。建議企業在設計試驗方案時關注入組一些含有干擾因素的樣本,按需要制定好入排標準,并嚴格執行,評價數據表中的信息應完整才能驗收蓋章,申請注冊。
2.3.3樣本數量不足。樣本數量方面,定量產品可選擇總樣本量不少于40例并分別采用待評價試劑和對比試劑/參考方法進行雙份測定的方式,其中參考區間以外樣本應不少于50%,亦可選擇總樣本量不少于100例并分別采用待評價試劑和對比試劑/參考方法進行單次測定的方式。定性產品應滿足至少50例陽性樣本及50例陰性樣本。部分申請人提交的資料顯示,定量產品入組了50例樣本,但只進行了單次測定。樣本數量是臨床評價與臨床試驗的很大一處不同點,需要注意單次測定與雙份測定的要求不同,不能混淆。另外,在評價的過程中建議應當注意樣本在線性范圍內的均勻分布。
建議企業在設計開發確認過程中,不管是臨床試驗還是臨床評價,均應該特別注重真實性和合規性,認真學習法規的要求,加深理解,并參照執行。
3.小結
本文結合金標類體外診斷試劑本身的特點,依據法律法規,從審評、現場檢查、研發、生產的角度出發,通過對設計開發確認環節的常見問題列舉并進行分析,與《金標類體外診斷試劑在設計開發過程中的常見問題及淺析之一》一文相輔相成,希望能為企業在具體操作層面應加強的關注點提供技術參考。
參考文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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