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國器審發布《超聲軟組織切割止血系統同品種臨床評價技術審查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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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聲軟組織切割止血系統同品種臨床評價技術審查指導原則
(征求意見稿)
一、目的
為進一步規范超聲軟組織切割止血系統的同品種臨床評價,撰寫本指導原則。
本指導原則是對注冊申請人和審查人員的指導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冊審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項,亦不作為法規強制執行,如果有能夠滿足相關法規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詳細的研究資料和驗證資料。應在遵循相關法規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導原則。
本指導原則是在現行法規和標準體系以及當前認知水平下制定的,隨著法規和標準的不斷完善,以及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本指導原則的相關內容也將進行適時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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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適用范圍
本指導原則基于《醫療器械臨床評價技術指導原則》[1](下文簡稱通則)并結合超聲軟組織切割止血系統的特點制定,適用于超聲軟組織切割止血系統的同品種臨床評價工作。目前已上市產品最高可閉合7mm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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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原則
注冊申請人需按國家有關文件的導則要求進行臨床評價。注冊申請人需本著科學、客觀的原則,根據申報產品實際情況確定臨床評價路徑,提供相應的臨床評價資料。
若注冊申請人通過同品種的方式開展臨床評價,在進行臨床評價時可參考通則和本指導原則。針對擬申報產品和同品種產品之間的差異,注冊申請人需提供相應的支持性資料評價差異性對申報產品的安全有效性是否產生不利影響,如體外爆破壓力實驗和動物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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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同品種臨床評價
(一)同品種對比要求
如果采用同品種對比路徑進行臨床評價,在按照《醫療器械臨床評價技術指導原則》進行同品種比對時,應重點考慮下列因素:
1.基本原理
應對比器械的工作原理和作用機理。建議選取工作原理和作用機理盡可能相同的產品作為對比器械。
2.結構組成
應分別對比主機、換能器和刀頭的結構設計。其中刀頭應詳細對比傳動桿、尖端設計、裝配方式及各部分的材質,對比應包含圖示和尺寸。圖示應盡量清晰,以爆炸圖或結構圖的形式呈現,并標明所有組成部件。
3.性能要求
性能的實現需要主機、換能器和刀頭的配合,性能指標應以“一個主機+一個換能器+一個刀頭”為單位進行對比。建議對比所有工作模式和能量檔位的性能參數,包括標稱值和測試值。如果僅選擇典型模式和典型檔位進行比對,則應詳述其典型性依據。
應對比產品技術要求中所有的性能指標,包括但不限于:
各換能器配合各超聲刀頭時的各個工作模式和能量檔位的性能指標:尖端主振幅、尖端橫向振幅、尖端振動頻率、靜態電功率、最大電功率等。
各超聲刀頭的最大夾緊力和最大抓持力。
4.軟件核心功能
應分別對比器械所有軟件核心算法,包括頻率跟蹤算法和組織自適應算法(如適用)等。建議以算法流程圖的方式進行說明。
5.使用方法
應對比產品各功能、模式的使用方法,并對使用過程進行描述。例如,超聲刀進行大血管閉合前應使用/不使用鈦夾或可吸收夾等夾閉該血管。
6.適用范圍
對比適用人群、適用部位、可閉合的最大血管尺寸、與人體接觸方式、使用環境。應對比不同模式對應的臨床用途。申報產品可閉合的最大血管尺寸不應超出對比器械的可閉合的最大血管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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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申請人可選擇一種或多種對比器械。如果選擇多個對比器械,可選擇最相近的對比器械進行主要比對。對每一個對比器械給出選擇說明,并證明各對比器械的不同特征和功能整合到一臺器械上后不會引起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問題。
同品種比對過程中使用的數據應具有科學性、獨立性、公正性和可追溯性。相應的測試報告建議包括:
測試目的;
測試時間;
測試人員;
測試環境:應包含測試場所、環境溫度和濕度等信息。應聲明對比器械與申報器械的測試環境一致;
測試儀器:應包含生產廠家、型號、生產日期和校準等信息。應聲明對比器械與申報器械的測試儀器一致;
被測器械:應包含生產廠家、型號、生產日期和編號等信息。應聲明對比器械與申報器械處于相同的狀態,例如刀頭都是全新;
測試方法:應參考YY/T 0644或其他國際標準的測試方法。應聲明對比器械與申報器械的測試條件、測試方法和質量要求一致;
測試結果以及結論:測試結果應盡量輔以圖片進行展示,并對測試結果進行充分分析。
基本等同性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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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申報產品與對比器械的同品種比對,申報產品與對比器械的基本等同性判定還需結合臺架實驗和/或動物實驗數據進行分析。非臨床試驗數據包括但不限于:體外爆破壓實驗、急性動物實驗和慢性動物實驗,實驗要求見本導則附錄1和附錄2。如果申報產品的體外爆破壓試驗和急性動物實驗結果非劣于對比器械試驗結果,且慢性動物試驗結果表明長期閉合效果可靠,則認為申報產品與對比器械基本等同;如申報產品的體外爆破壓試驗和急性動物試驗中部分或全部結果劣于對比器械,或慢性動物試驗結果未表明長期閉合效果可靠,則認為申報產品與對比器械不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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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比器械為本公司已上市同類產品,申報產品與比對產品的差異不包括關鍵設計結構差異、軟件核心功能差異和使用方法差異,且能量輸出特性基本相同(例如,申報產品與比對產品的差異僅為主機供電方式不同、波導桿長度不同),注冊申請人可按照本指南要求進行體外爆破壓力實驗,如果申報產品的體外爆破壓試驗非劣于對比器械試驗結果,則認為申報產品與對比器械基本等同,無需開展動物實驗。
同品種醫療器械臨床數據分析評價
如果判定申報產品與對比器械基本等同,則可收集同品種產品的臨床數據集,以證明申報產品自身的安全有效性。同品種產品臨床數據的收集應考慮實際閉合效果、可處理血管尺寸、術后愈合、術中出血、不良事件(應著重關注側向熱損傷和術后出血)等情況,應能證實其在真實世界中臨床應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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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參考文獻
[1]《醫療器械臨床評價技術指導原則》(2015年第14號通告)
[2]《醫療器械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令第25號)
[3]《醫療器械臨床試驗設計指導原則》(2018年第6號通告)
[4]《接受醫療器械境外臨床試驗數據技術指導原則》(2018年第13號通告)
[5]《醫療器械動物實驗研究技術審查指導原則第一部分:決策原則》(2019年第18號通告)
[6]《醫療器械動物實驗研究技術審查指導原則第二部分:第二部分:實驗設計、實施質量保證》(2020年第XX號通告)
[7]《超聲軟組織切割止血系統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2018年第37號)
[9]Premarket Notification(510(k))Submissions for Bipolar Electrosurgical Vessel Sealers for General Surgery(August 1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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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起草單位
起草單位: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技術審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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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1
體外爆破壓力實驗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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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外爆破壓力實驗用于評估產品閉合血管的能力。該實驗也可用于動物實驗所用典型刀頭的選擇,和用于新開發的刀頭與已有刀頭的對比研究。
爆破壓實驗可分為體外和體內實驗,此處僅對體外爆破壓力實驗進行規定。體外爆破壓實驗指使用設備對離體血管進行封閉,然后輸注液體(生理鹽水),觀察加壓直到爆破前的壓力,即為爆破壓。應在血管可保持充盈狀態下進行實驗,使用相應的實驗裝置,實驗裝置有進液、加壓功能,壓力可調整,并能保持壓力穩定,調整范圍應能包含人體血壓值。
體外爆破壓實驗可以在生產企業內部或第三方實驗室內完成。
建議選擇離體豬血管作為實驗材料。實驗材料離體時間不宜超過24小時。實驗組和對照組所使用實驗材料的采集途徑、處理方法、保存方法和保存時間應一致,且不應影響對實驗材料閉合效果的評估。測試前,應對試驗裝置及測試工具進行校準確認。血管直徑以血管正常充盈狀態下的測量值為準。
實驗時應根據產品預期用途選擇相應尺寸的實驗材料及適宜的實驗材料類型。測試血管應選擇直徑不小于適用范圍中聲稱可閉合的最大血管尺寸。實驗組和對照組的動脈血管、靜脈血管的試驗數量應相同,同一類型血管(如腎動脈和頸靜脈)的試驗數量應相同。實驗材料應能覆蓋申報產品適用范圍,如淋巴管等。
實驗時應進行詳細的實驗記錄并形成報告保存,報告可以表格的形式列出閉合血管(或胸導管)的爆破壓力、實驗材料類型、直徑、器械樣本編號、物理現象(例如:黏著、炭化)、異常爆破的原因以及故障或記錄(例如:第一次嘗試進行封閉時發生警告,重新進行操作)。報告應明確實驗材料獲取的途徑、處理方法、保存方法和保存時間,并分析以上內容對實驗材料和爆破壓測試結果的影響。報告應提供實驗裝置的詳細信息(包括裝置總體設計及進液、加壓功能實現方式、提供的壓力數值等),以提高實驗的可復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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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2
動物實驗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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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展動物實驗的原因
由于單純依靠臺架實驗不能充分評估超聲軟組織切割止血系統用于臨床的風險,需要開展動物實驗。
通過動物實驗可以觀察到在臨床實驗中不宜或難以完成的實驗項目,可以更客觀、完整的提供支持設備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證據。
若需要開展臨床實驗,動物實驗應在臨床實驗前完成。動物實驗可以為臨床實驗的方案提供依據,預測在臨床實驗中可能出現的不良事件,降低臨床實驗受試者和臨床使用者承擔的風險。
(二)動物實驗類型及目的
超聲軟組織切割止血系統可進行的動物實驗包含兩個:急性動物實驗和慢性動物實驗。
急性動物實驗和慢性動物實驗可用于評估產品應用于臨床安全性、有效性的剩余風險。急性動物實驗,主要評估產品切割、閉合的即時效果及熱損傷情況。慢性動物實驗主要觀察長期止血情況、組織的愈合情況。
(三)動物實驗要求
動物試驗應參考《醫療器械動物實驗研究技術審查指導原則》[5][6]開展。
1、急性動物實驗
原則上對于每一種新開發的換能器與有代表性刀頭的組合,均應進行急性動物實驗。
代表性刀頭的選擇原因,應進行詳細的論證。所選擇刀頭與其所代表刀頭應有相同的尖端設計,性能指標應基本相同。被代表的刀頭爆破壓力測試的結果應不劣于所選擇的代表刀頭。
2、慢性動物實驗要求
原則上對于每一種新開發的換能器與有代表性刀頭的組合,均應進行慢性動物實驗。
代表性刀頭選擇原則及要求同急性動物實驗。